(一)科学发现;
(二)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;
(三)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;
(四)动物和植物品种,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;
(五)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;
(六)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、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;
(七)违反国家法律、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;
(八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,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。